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款券同步T+2交割 7月上路

【經濟日報】2008.04.18
交易市場款券交割將有重大變革,證交所把款券交割改採「T+2」的DVP(款券兌付)同步交割報請證期局,並與集保結算所等證券單位同步修改相關電腦交割結算系統程式中,順利的話,預計可望在7月1日起實施款券同步交割的新制。
「T+2款券兌付」DVP實施後,包括國內投信、外資等法人機構,都可靈活運用券源的延後交割優勢,進一步活絡借券市場及期貨市場,也可滿足外資法人長期要求證交所改善國內借券市場制度的需求。
目前交易市場採取的款券交割制度為「T+1」日的不同步交割,亦即投資人(包括法人)與券商間對於券的交割時間為「T+1」日下午6時前,款的交割時間為「T+1」日中午12時前。
證券商和證交所的款券交割方式則為,證券商在「T+1」日下午6時前收取投資人賣股的券後,也在當日和證交所完成券的交割;證券商在「T+1」日中午12時前收取投資人的款後,於「T+2」日上午10時前和證交所完成款的交割,並將應付款撥給賣股的投資人。
實施DVP後,未來投資人和證券商,證券商和證交所之間的款券交割都延到「T+2」日完成;亦即投資人和證券商的款券交割都在「T+2」日早上10時前完成;券商和證交所在「T+2」日早上10時前完成券交割,11時前完成款的交割。
證交所指出,目前全球先進證交所多採取DVP交割,而國內投信和外資等法人機構常反應,證券商以往在「T+1」日即向客戶收券,卻在「T+2」日才將款撥給客戶,造成對投資人款券交割的不公平。
證交所表示,未來採取DVP同步交割,除了符合國際潮流外,對外資、投信等法人及國內自然人等的交割也趨於公平,預計能順利在7月完成上線、實施交割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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