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公設比率應該多少才合理?公設應該和主建物一樣計價嗎?民眾買房子遭建商「坪數灌水」的事時有所聞,監委程仁宏、劉玉山昨天提案通過糾正內政部,認定內政部長期漠視相關營建法規的修訂,使得民眾的權益受損。
監委以一份大安區的建物登記謄本舉例:這間房子登記總面積將近七十九坪,但主建物只有四十二坪,陽台超過六坪、雨遮將近五坪,公設約有二十六坪,坪數居然超過主建物的一半。
大安區平均每坪房價約五十萬元,「民眾每天抬頭往窗外看,就看到賓士車停在雨遮和陽台上」。
程仁宏指出,會發生這種情況,是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限制,讓不計入容積項目的附屬建物如陽台、雨遮等可以測量登記,增加「灌水」空間。
另一個「灌更大」的是公設比計算方式。監委指出,不少建商打「低公設」廣告,但因為目前「公設」計算方式根本沒有法制化,有的建商以主建物作為分母,有的以主建物加附屬建物當分母,標準不一,計算結果當然和實際差很大。
計算方式不同,消費者無從得知公設分配是否妥當;最常發生的糾紛,就是民眾沒有買車位,但車道面積也計入自己的公設分攤部分;「花了冤枉錢,都不自知」。
監委說,這種不合理的情況只出現在台灣,如大陸、日本等地,只有主建物才能做為房屋交易標的,消費者很清楚買到的實際使用面積。劉玉山形容,現在消費者和建商是「資訊不對稱」、「誤差不找補」、「國際不接軌」和「登記沒有法制化」;公設「虛坪比」已經從民國七十一年的一成左右,暴增到現在的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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