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遺贈稅率降至10% 遺產1800萬以下 免稅

2009-01-13 中國時報
被視為「富人稅」的遺贈稅率將大幅調降,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遺贈稅由現行最高邊際稅率五十%,調降為單一稅率十%;此外,免稅額則大幅提高,遺產稅免稅額也由七七九萬元提高至一二○○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一百萬元提高至二二○萬元,分期繳納由十二期延長為十八期。
儘管藍綠內部對遺贈稅降稅都有雜音,但立法院昨天動用表決、三讀通過政院版的《遺產及贈與稅法》。財政部長李述德之前在立法院曾估計,遺贈稅率調降,可使中小額財富者免於遺產稅負擔,預估稅收損失一六○億元。
根據財政部報告,以四口之家為例,被繼承人死亡遺有配偶及兩位成年子女,除免稅額一千兩百萬元外,尚有配偶扣除額四四五萬元、子女扣除額九十萬元及喪葬費扣除額一一一萬元。因此,遺產總額在一八四六萬元以下者,無遺產稅負。
對此修法,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降稅不是不能討論,但反對突襲、欺騙、蠻橫式的修法,尤其行政院之前大張旗鼓成立賦改會,卻淪為減稅的背書會,從期交稅、證交稅、營所稅、貨物稅、遺贈稅,還有蠢蠢欲動的促產條例不落日,都是富人減稅,未見配套。
不過,國民黨立委力挺,潘維剛表示,調降遺贈稅率討論多年,稅率太高和現實脫節,一是資本利得問題,一是避稅成本問題,現在不是逃稅而是合理避稅,與其如此,不如修法合於現實,讓有錢人的錢回流,不必流於意氣之爭。
現行條文規定,遺產淨額在六十萬元以下者課徵二%遺產稅,六十萬元至一五○萬元課徵四%,最高為超過一億元課稅五十%;贈與稅率部分,贈與淨額在六十萬元以下者課徵四%贈與稅,六十萬元至一七○萬元課徵六%,最高為超過四千五百萬元課稅五十%。
修正條文將現行遺贈稅率由最高邊際稅率五十%,皆調降至十%單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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