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基金績效 一季公佈一次

【經濟日報】2009.08.15
東方早報昨(14)日報導,為遏止基金績效炒作風潮,中國證監會發布基金評鑑管理辦法,以後基金績效評鑑每三個月才可對外公佈一次,好讓投資人重視長線佈局,不被基金公司誤導。
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基金評鑑機構要向證券業協會報備並接受自律管理,並停止基金業績的「短評榜」。
根據辦法,證監會規定八大原則,也就是所謂的「八不」,任何從事基金評價業務、並以公開形式發布評價結果的,不得有下列八大行為。
例如,不可對不同分類的基金進行比較、不可對成立時間少於36個月的基金進行評等,以及基金評等的更新、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等等。辦法也規範,基金公司、銷售機構、媒體不得引用不具備證券業協會會員機構所提供的基金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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