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避險基金 歐盟擬嚴管

【聯合晚報】2010.02.08
歐盟為加強管理避險基金,今天提出最新版「另類投資基金經理人指令」修正草案供歐洲議會審議,修正條文多達兩千,歐洲避險基金業重鎮英國警告,如果修正案通過,將引發「系統性崩潰和市場動盪」。
部分人士認為,避險基金的操作模式使全球信用危機惡化,並在某些金融機構的倒閉過程扮演關鍵角色,歐盟因而想修訂「另類投資基金經理人指令」,加強管理避險基金。法國和德國一直認為,避險基金有如金融系統中的蝗蟲。
歐洲四分之三的避險基金把總部設在倫敦,每年繳35億英鎊(約台幣1753億)的稅給英國,因此英國非常關心避險基金可能受到新管制,遊說歐盟放鬆修正案規定。英國央行還特別成立「金融市場法規委員會」,研究歐盟的法規修正案。
歐盟擬限制避險基金取得的債權金額、提高其資本準備、要求提供更多關於操作方式和客戶的資訊,並禁止歐盟境內和境外的避險基金相互持股。
金融市場法規委員會和避險基金業者研商後,提出歐盟修正案的報告。報告認為,業者最大的疑慮是,歐盟不知如何界定避險基金或其業務範圍,而且修正條文和部分現有法規相互牴觸,如果修正案條文不調整,將產生法律矛盾,引發混亂。
歐盟「另類投資基金經理人指令」管理範圍涵蓋避險基金、私募基金、不動產基金。相關基金業者認為,制定一體適用的法規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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