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健保補充保費預告 近貧打工族仍要繳!

衛生署昨(9)日預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辦法草案,不過備受爭議的近貧打工族所得扣繳、分散存款利息收入等議題仍未於草案中提供解決方案。
根據草案內容,超過四個月投保薪資的獎金收入(包含可等值兌換現金的票券、禮券),單次給付超過兩千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現金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與租金收入都得課收2%的健保補充保費。
不過,低收入戶與第二類職業工會加保者的薪資所得、開業醫師與演藝人員的執行業務收入,以及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已計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等都不加收補充保費。
至於一直為外界爭議的近貧打工族收入必須扣繳一事仍並未在草案中出現解套方案,換句話說,依草案規定近貧打工族仍必須扣繳。衛生署解釋,草案只是先行公告,仍有修正、研議的空間,近貧打工族身分認定複雜,會在廣納外界建議後,一併檢討處理。
針對存款族可能會分散存款以降低單次利息收入、扣繳義務人以低於兩千元金額多次給付等方式應變的疑慮,衛生署解釋,規範最低額度目的在於節省稽徵成本,存戶分散存款降低單次利息收入的方法確實難以查徵,但若發現扣繳義務人刻意分散給付,協助被保險人規避補充保費,可根據健保法第85條處以罰鍰。
【2012-05-1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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