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殯葬業搶屍風波 員警記申誡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上個月在萬華龍山寺魚池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竟扯出「警察、業者搶屍體、市府風紀亮紅燈」的「案外案」;萬華警方表示是員警處理不當造成風波,已記申誡處分,未來並將要求同仁依規定處理。
與台北市政府殯葬處簽約指定的殯葬業者向江志銘陳情,4月26日早上接到殯葬處通知到龍山寺魚池打撈屍體,現場警察採證後,依程序將無名屍送到市立第二殯儀館,等待檢察官勘驗,當簽約業者抵達殯儀館時,卻發現已有其他殯葬業者等在現場,說由他們接手,甚至把指定業者趕走。
殯葬處副處長楊薏霖表示,殯葬管理條例明定,憲警人員處理意外或無名屍體,除家屬自行委託外,都應即刻通知最近的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為防止憲警人員轉介弊端,殯葬處才評選指定業者協助處理;若員警私下轉介,除移送所屬機關懲處外,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華警分局副分局長張金安解釋,當時得標業者的禮儀師未依規定戴手套,另一民間業者「路過」並「好心」進場協助,但員警未依規定禁止其進場,才衍生爭議,無名屍也由家屬委託得標業者協助處理後事。
警局也與殯葬處達成共識,未來員警移置無名屍前,應先通知殯葬處提前派員到場協助檢方相驗,以免再生風波。
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作者:黃忠榮 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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