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三軍官兵的保護傘 軍人保險

軍保提供死亡、殘廢與退伍3大給付
軍人保險提供死亡、殘廢與退伍3項給付,其中,死亡與殘廢又依發生的原因區分為作戰、因公與因病或意外3大類型;給付金額則依軍官、士官與士兵的保險基數金額(即月俸給或月俸額,目前最低為1萬1,280元,最高是4萬9,540元),按下列規定標準給付:
死亡最高48個基數、最低36個基數
依發生的原因區分為:
◎ 作戰死亡:48個基數
◎ 因公死亡:42個基數
◎ 因病或意外死亡:36個基數
假設:某軍官的保險基數金額為4.5萬元,則作戰死亡可領取216萬元、因公死亡189萬元,一般事故身亡則可領162萬元。
殘廢最高40個基數、最低6個基數
在殘廢給付部分,也是區分為作戰、因公與因病或意外成殘3種。每一種又以殘廢的嚴重程度區分為一等殘、二等殘、三等殘與重機障4種。
最嚴重的是「作戰成一等殘」可領40個基數;最輕微的是「因病或意外導致重機障」可領6個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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