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療法日益精進,相關醫療費用也水漲船高,光靠醫療險是否能彌補癌症治療期間的龐大支出?台灣第一張終身防癌險推出至今已逾30年,早期購買的癌症險是否足以保障癌症患者安然度過難關?
「健康保險大家談」電視節目,昨(26)日邀請萬芳醫院血液暨腫瘤科主任賴基銘、第一金人壽營運處保單行政部經理黃慶忠和大家談談,只靠一張防癌險夠嗎?如何選擇第二張防癌險補強醫療保障缺口?
賴基銘表示,標靶藥物的發明已大幅提升癌症的治療效果。然而,標靶藥物是否見效,前半年的療程是關鍵,這段期間的藥費少說要準備一百萬元才夠。而醫師在用藥時也會瞭解患者的經濟狀況,通常在商業保險的幫助下,病患對於自費項目都能較寬心接受,對於提升治療效果有絕對的幫助。
黃慶忠指出,早期分項給付的防癌險已涵蓋住院、手術、門診醫療,而對於標靶藥費的部分,這類防癌險的保障就略顯不足。
此外,早期購買的癌症險保單相較於現今的醫療技術都略顯落後,例如通常規定要「切除」病灶才符合理賠條件,而栓塞、電燒等新型手術沒有切除的動作,因此在認定上容易出現爭議。為自己準備第二張癌症險勢在必行。
【2012-08-27,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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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註:除了規劃定額給付住院、手術、門診醫療的防癌險,建議增加規劃單筆定額給付的癌症險(ex.新安東京海上產物的「初次罹患癌症健康保險」,以30歲男性為例,150萬保額的年繳保費最高只要2,449元),單筆給付、自由運用,再也不用擔心標靶藥物的支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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