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受益人未領保險金 業者應主動聯繫

被保險人身故後,法令並未規定保險公司必須主動通知受益人前來領取保險金,不過,為避免損及受益人的權益,金管會已於日前發函,要求保險公司在接到理賠申請後,交叉比對同一被保險人的保單,並主動通知受益人領取保險金。
金管會發給壽險公會的函文指出,保險公司接獲受益人提出身故保險金申請時,應交叉比對被保險人在該公司是否有其他保單,並主動聯繫其他保單的受益人,同時停止收取該被保險人所有保單的保險費。
對於金管會的要求,保險業者表示,在無法取得戶政資料的情形下,很難憑姓名及身份證字號與受益人取得聯繫。
此外,不同類型的保單有不同的特性,除傳統壽險是依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條件,投資型保單則可能因延後請領保險金而增加保單的帳戶價值,若在受益人未提出理賠申請時就停止扣款,反而可能損及受益人的權益。
壽險業者表示,金管會的要求與實務有落差,建議應比照美國的做法,建立保單資料與戶政機關的交叉比對平台,就能比對出死亡公民是否有未提出申請的保險理賠,並通知受益人提出申請,從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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