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糖尿病遺傳風險高 保險規劃要及時

根據國民健康局推估,台灣罹患糖尿病人口約140萬人,如果血糖控制不佳,有很高的機率會出現失明、截肢、腦中風、洗腎等風險。此外,根據99年衛生署公布國人10大死因統計,糖尿病排名第5,每日約有22人因糖尿病死亡。
面對威脅國人健康與生命的糖尿病,保險可以提供甚麼樣的協助?確診為糖尿病還可以買保險嗎?
壽險業者表示,糖尿病為要保書的5年告知事項,民眾投保時告知罹患糖尿病,核保人員將依據糖化血色素確認核保結果,如果糖化血色素超出標準值,可能加費、延期承保,甚至拒保。由於糖尿病遺傳風險高,建議有家族史的民眾提早做好保險規劃。
糖化血色素正常值應低於5.7%,當進入糖尿病前期,糖化血色素會升高至5.7∼6.4%,確診為糖尿病的糖化血色素則大於或等於6.5%。
壽險業者進一步指出,面對罹患糖尿病後可能的併發症,建議及早投保住院醫療險,而為了因應可能的截肢風險,失能險規劃也有必要,但需注意條款中必須要有因疾病導致失能的給付約定。還有,糖尿病惡化可能需要洗腎,建議透過重大疾病險獲得保障。
【2012-05-17,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死殘保險金擬開放分期給付

殘廢、身故保險金可望開放以分期的方式給付給受益人。壽險公會今(14)日指出,為保護保險金受益人、並配合受益人的金錢使用需求,已提出保險金給付選擇權相關規範予金管會審查。
保險法第138-2條規定,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業務,保險契約得約定保險金一次或分期給付,或是由要保人在出險前洽定保險金信託,約定未來保險金一次給付後轉入信託再分期給受益人。
但壽險公會指出,目前國內壽險業者尚未開辦保險金信託,殘廢、身故保險金也尚未開放保險公司分期給付,無能力管理金錢的保險受益人,如全殘植物人、重度智能障礙者等,獲得的保險金容易遭旁人覬覦,反而喪失保險金保障受益人生活的意義。
壽險公會表示,已於近日提出保險金給付選擇權的相關規範供保險局審查,未來要保人可與保險公司以批註方式約定保險金如何給付。壽險公會並指出,許多保險公司都有業務員可定期送保險金給受益人、關懷保戶遺族,可強化保障功能。
針對此事,壽險業者表示樂觀其成,不過業者強調,希望主管機關能提出明確的規範與法令供遵循,避免新規定上路後反而增加保險理賠糾紛。
【2012-05-14,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健保補充保費預告 近貧打工族仍要繳!

衛生署昨(9)日預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辦法草案,不過備受爭議的近貧打工族所得扣繳、分散存款利息收入等議題仍未於草案中提供解決方案。
根據草案內容,超過四個月投保薪資的獎金收入(包含可等值兌換現金的票券、禮券),單次給付超過兩千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現金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與租金收入都得課收2%的健保補充保費。
不過,低收入戶與第二類職業工會加保者的薪資所得、開業醫師與演藝人員的執行業務收入,以及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已計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等都不加收補充保費。
至於一直為外界爭議的近貧打工族收入必須扣繳一事仍並未在草案中出現解套方案,換句話說,依草案規定近貧打工族仍必須扣繳。衛生署解釋,草案只是先行公告,仍有修正、研議的空間,近貧打工族身分認定複雜,會在廣納外界建議後,一併檢討處理。
針對存款族可能會分散存款以降低單次利息收入、扣繳義務人以低於兩千元金額多次給付等方式應變的疑慮,衛生署解釋,規範最低額度目的在於節省稽徵成本,存戶分散存款降低單次利息收入的方法確實難以查徵,但若發現扣繳義務人刻意分散給付,協助被保險人規避補充保費,可根據健保法第85條處以罰鍰。
【2012-05-1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房屋稅相關資料

繳稅計算
一:應納稅額=房屋評定價格×稅率
二:房屋評定價格的認定
「房屋現值」由納稅義務人於房屋建造完成後三十日內自行申報。
主管稽徵機關收件後,依據所申報的現值參照不動產評議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計房屋現值,並通知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於接到房屋評定價格通知書後三十日內,若有異議得再檢附證件申請重新核計。

※稅率
住家用:按其現值課徵 1.2%
營業用:按其現值課徵 3%
非住家非營業用(適用對象包括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按其現值課徵 2%
備註
A、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時,以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例如自宅一樓設事務所,二至五樓仍作住家使用,則一樓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二至五樓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B、空置不為使用之房屋,應按使用執照用途課稅。例如某乙於某地購置新建二層透天房屋一棟,依使用執照用途一樓為店舖,二樓為住宅,因購買後空置不用,依上開規定,一樓得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二樓按住家用稅率分別課徵房屋稅。
C、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各縣市如有調整,依其調整稅率課徵。

辦理資訊
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由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發單課徵。
※繳稅方式
1.親自櫃檯辦理
2.透過網際網路繳稅(財政部網路報繳稅)
3.委託金融機構轉帳代繳稅款
4.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5.信用卡繳稅,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
6.便利商店代收稅款

罰則與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未依第七條規定之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以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殯葬業搶屍風波 員警記申誡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上個月在萬華龍山寺魚池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竟扯出「警察、業者搶屍體、市府風紀亮紅燈」的「案外案」;萬華警方表示是員警處理不當造成風波,已記申誡處分,未來並將要求同仁依規定處理。
與台北市政府殯葬處簽約指定的殯葬業者向江志銘陳情,4月26日早上接到殯葬處通知到龍山寺魚池打撈屍體,現場警察採證後,依程序將無名屍送到市立第二殯儀館,等待檢察官勘驗,當簽約業者抵達殯儀館時,卻發現已有其他殯葬業者等在現場,說由他們接手,甚至把指定業者趕走。
殯葬處副處長楊薏霖表示,殯葬管理條例明定,憲警人員處理意外或無名屍體,除家屬自行委託外,都應即刻通知最近的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為防止憲警人員轉介弊端,殯葬處才評選指定業者協助處理;若員警私下轉介,除移送所屬機關懲處外,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華警分局副分局長張金安解釋,當時得標業者的禮儀師未依規定戴手套,另一民間業者「路過」並「好心」進場協助,但員警未依規定禁止其進場,才衍生爭議,無名屍也由家屬委託得標業者協助處理後事。
警局也與殯葬處達成共識,未來員警移置無名屍前,應先通知殯葬處提前派員到場協助檢方相驗,以免再生風波。
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作者:黃忠榮 2012-05-10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退化性關節炎嚴重玻尿酸治療效果差

注射玻尿酸可改善退化性關節炎?專業醫師表示,如果退化性關節炎的病情已經相當嚴重,施打玻尿酸不會讓病情改善,自費施打只是浪費鈔票。
基隆市立醫院骨科醫師陳銘祺指出,退化性關節炎是70歲以上老人常見的骨科疾病,好發在膝關節,罹病初期會感到膝蓋酸痛、僵硬不適,尤其上下樓梯更會使疼痛加劇。
陳銘祺表示,在為病患開刀治療退化性關節炎之前,通常會先採取保護關節、減輕關節受力的保守治療,包括請患者減重、減少上下樓梯、減少爬山等,並配合用藥與復健治療。至於玻尿酸注射則是初期退化性關節炎的治療方式之一。
陳銘祺說,注射玻尿酸的目的在促進關節潤滑及保護軟骨組織,如同汽車更換機油,以減緩關節退化,不過,退化性關節炎越嚴重,玻尿酸治療效果越差,而民眾往往對於玻尿酸治療有錯誤的期望,誤把玻尿酸當成是關節的補藥,認為有病治病、無病強身。
陳銘祺指出,健保給付玻尿酸規定相當嚴格,民眾如欲自費,雙腳一個療程需要1萬元,並分3週或5週施打完畢。
【2012-05-03,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文/葉惠娟

不明原因猝死傷害險拒賠勝訴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99年某晚被發現倒臥路旁,經送醫急救後不治,家屬向壽險公司申請團體傷害險理賠遭拒,憤而提告。
家屬主張,劉男身體健康一向良好,卻被發現無呼吸心跳倒臥於路旁,雖然死亡證明書記載有耳膜出血、壓力性潰瘍及早期肝硬化等,但這些疾病與直接死因無關,因此認為在死因不明的情況下,應推定為意外事故,壽險公司應給付200萬元死亡保險金。
壽險公司則主張,劉男死亡證明書記載的死因為病死或自然死亡,且診斷證明書與救護證明也絲毫看不出任何「非由疾病所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的跡象,不符合傷害險的理賠定義。
台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則認為,劉男長期酗酒、診斷證明書也顯示有壓力性潰瘍、早期肝硬化等疾病,無就醫紀錄僅能說明劉男健康管理不佳,且被發現時身上無明顯外傷、經診斷也未有顱內出血、被蛇咬傷中毒等意外事故症狀,只能判定為原因不明的猝死,無法參照經驗法則認定為非由疾病所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此外,法官認為,傷害險的保費低廉,家屬如欲主張被保險人的死因為意外事故,仍應盡到部分舉證責任,否則保險公司無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因此判決壽險公司勝訴,全案還可上訴。
【2012-05-03,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文/周采萱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個人綜所稅的小知識

五月是報稅的季節!逃漏稅是違法的,但合法的節稅卻是必須!
個人綜所稅計算方式有標準扣除以及列舉扣除兩種,以下提供小方式給你參考,讓你可以更了解~

簡易版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所得總額 + 扶養所得總額 - 免稅額(本人 + 扶養) - 標準扣除額or列舉扣除 - 特別扣除額 = 所得淨額
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補充說明
100年度稅率:
500,000以下:5% (累進差額:0)
500,001~1,130,000:12% (累進差額:35,000)
1,130,001~2,260,000:20% (累進差額:125,400)
2,260,001~4,230,000:30% (累進差額:351,400)
4,230,001以上:40% (累進差額:774,400)

100年度的免稅額:本人、配偶及受撫養親屬為82,000,若扶養的親屬超過70歲以上的則為123,000
100年度標準扣除額:單身者76,000,有配偶者為152,000

100年列舉扣除額:
捐贈:實物捐贈(核實認定)、現金捐贈(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人身保險費: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金額限
醫藥及生育費: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災害損失: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戶以300,000元為限
房屋租金支出:每戶以120,000元為限

100年度特別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104,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為27萬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25,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104,000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

免稅額,扣除額會因為物價上漲而有所調整,提供國稅局網站: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aig601_list.jsp
裡面會有最新最正確的數據!

若真的不會計算,國稅局也有提供稅額試算的網站,非常便民: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count1.jsp
中華民國萬萬稅,祝你節稅成功!

定期險也可以有特色及​變化

定期壽險除了平準型之外,其實還有適合房貸族購買的「減額型定期壽險」,以及每年或每月發放保險金的「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
在科技業擔任經理的建平,最近可以說是雙喜臨門,一是新買了房子,另一方面則是家中添子。但是,隨著這兩件好事而來的肩上負擔,自然也變額更加沉重。
有保險概念的建平,想透過保險來分擔一下加重的風險,因此他找來了保險顧問幫他進行規劃。由於建平擔心自己身後,太太領了一大筆保險金,可能會因為投資失利而賠光,所以保險顧問幫他規劃了「家用保障型」,以及「減額型」的定期壽險兩種保單。
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說穿了,它就是一種「將原先一次提領的保險金,分年或按月給付」的一種保單。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受益人在一此領取保險金之後,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一次花光所有的金額,最後享受不到保險原有的保障。
而這種保單的名稱,多半是用「安家保障」、「家用保障」或「家庭收入保障」…等。至於給付期間,通常不論是主約或是附約,都只是在符合身故或全殘條件時,開始每年或每月給付所謂的「家用保障保險金」。
目前市售的這類保單中,還有不同的變化。有的是以「附約」的形式出現;有的則加入了「增額」的機制,也就是讓理賠金能夠隨著市場物價上漲的水準而提高;有的則是加入了「保證期間」的設計…。
一般來說,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不論是主約或附約,都是以投保金額當做日後給付基礎。舉例來說,投保10萬元就表示,當被保險人身故之後,保險公司每年會理賠10萬元的身故保險金給指定的受益人。少數保單則是根據投保金額一定比例(如投保金額的10%),做為每年或每月的理賠基礎。
當然,有的保險公司會將「按年給付」的保單,改成「按月給付」,那就更符合「彌補家庭收入中斷」的實際狀況。而更有保單為了讓受益人的生活費用,能跟得上物價上漲的幅度,將保單設計成「保額每年依3%單利增值」的模式。
通常,這種保單的繳費期間就等同於保障截止的時間,只不過,實際上每一張契約會有不一樣的規定。舉例來說,要保人為自己(自己就是被保險人)投保20年期的保單,假設在第五年時不幸身故,那麼受益人就可以從第五年開始,每年或每月領取固定金額的家用保障保險金,直到保單契約期滿(第二十年)為止。
但是,有的保單則是提供一個「保證(領取)期間」,也就是說,當被保險人發生事故的時間很晚,使得受益人領取家用保障保險金的次數,低於契約所訂的一定數字時,保險公司還是會給付一定的保證期間。
儘管這樣的設計,可以讓保險受益人分批領取,不致於一次花光所有的保險理賠金,但是,購買這類保單的代價卻不便宜。同樣以30歲男性為例,假在投保不久後即身故,受益人可以連續領取20年的家用保障保險金。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保單的年繳總保費,大約比單純不分紅平準型定期壽險保單,要便宜許多。但實務上,家用保障型定期壽險保單受益人所領的保險金總額,會隨著契約期間的逐漸屆滿而遞減,兩者間的保費差距並沒有如此之大。再加上兩種保單的設計概念是相當不同,所以,保戶應該以「自身需求」,做為購買保單的最高指導原則。
至於購屋之後的房貸壓力,使得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肩上的負擔加重,因此當購屋者向銀行申辦貸款時,銀行都會建議申貸戶購買較為便宜的「定期壽險」保單,以免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因為疾病或意外身故或全殘,完全無法繼續繳交房屋貸款時,保險金可以讓家中其他成員,不會因為繳不出貸款而無家可歸。
這樣的立意雖好,但事實上,由於房屋貸款的金額是「越還越少」。因此,最適合房貸戶的保單,應該是「減額型定期壽險」,而不是一般「(保額)平準型定期壽險」。
目前幾乎各家壽險公司,都有推出這種適用房貸戶所購買的定期壽險,只是它的名稱卻不見得是以「減額(型)定期壽險」出現,而是會以「X巢」、「居易」等名字,來突顯出這類保單的功能及特色。
一般來說,各壽險公司所推出的減額型定期壽險,為了配合一般民眾向銀行申請房貸的還款年限,保障期間通常是以5、10、15、20、25及30年為主,但是更有壽險業者推出從7年到30年間,任何一個保障年期的保單。
但是,不管保障期間是多少年,保費都只是按照男性與女性的不同,而採取「躉繳」的方式。對有需求的保戶來說,可以根據房貸金額與貸款時間,來決定保費的多寡。
以30歲男性為例,假設向銀行貸款500萬元,貸款期間是20年,那麼他一次就要繳交14萬1500元左右的保費;假如是女性,年繳保費則可以省下一半以上。
不過,由於這種保單就是為了保障一家之主(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因為身故或全殘,而無法繼續繳交保費。所以,為了達到保障的目的,儘管女性的每萬元躉繳保費,要保同年齡的男性要便宜許多,保戶也最好不要輕易更換被保險人才是。

高血壓控制不當 易破壞腎、心血管

一名中年男子因為經常頭痛難耐而到醫院看診,檢查後發現,血壓竟飆高到200mmHg,他一臉訝異地直說:「我怎麼可能有高血壓!」像他這樣罹患高血壓,卻不自知的民眾其實不在少數。阮綜合醫院腎臟內科劉怡俊主任表示,高血壓是現代上班族最容易罹患的疾病,更是無形的健康殺手。由於工商進步,人們的步調較以往相對更快。沒有人想忙碌了一生後,換來的是高血壓這一類的慢性病纏身。
為何說「高血壓」是無形健康殺手?劉怡俊表示,因為高血壓剛開始初期的症狀有時並不明顯,常見包括頭暈、頭痛,之後逐漸出現心悸、呼吸困難、耳鳴、流鼻血、胸部不適、後頸發硬…等。但卻是引發心臟病和中風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之一,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中有一半都有高血壓的病史。
高血壓的出現,跟飲食習慣和生活型態有密切關係,例如鹽分攝取過多、肥胖、抽煙、飲酒過量、飲用過多的茶和咖啡、情緒緊張、壓力過大。另外,家族有病史的人也比較容易罹患高血壓。其實只要能控制血壓,就能大幅降低中風機率,但台灣的控制率並不算好。控制不良,與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高血壓,以及沒有遵從醫囑按時服藥等都有密切關係。高血壓一旦未受到良好控制,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最常見也是最易致命的就是腦中風,包括腦溢血和腦梗塞。腦溢血是指由於血壓高導致腦部微血管破裂,引起腦出血的疾病。腦梗塞則是由於高血壓使腦部動脈內形成血栓,腦細胞遭到破壞,造成部分腦部組織壞死。
其次是心力衰竭,因為長時間血壓升高的人,心臟要增加工作,逐漸變得肥大,直到再也不勝負荷,便會引致心力衰竭,造成嚴重的呼吸困難,即稱為心臟性哮喘,另外還會引致心絞痛,心肌梗塞等疾病。
甚至連腎臟也無法逃離病變厄運,因為腎臟動脈若遭受到高血壓的強大壓力,腎內的小動脈會漸漸產生變化,形成腎硬化,最後導致組織被破壞而變萎縮,出現尿蛋白、血尿、腎衰竭等症狀,甚至轉變成尿毒症。
每個人只要活得夠久,就有九成機率,會得到高血壓。但只要能確實控制飲食和改善生活習慣,就能預防和改善血壓高的情況。飲食上可把握「少鹽少油」的原則,含有味精、蘇打粉、防腐劑、醬油、雞粉等食品不可多食,以免對治療高血壓用的利尿劑造成干擾。最重要是每天測量並記錄血壓,就能遠離心血管疾病的威脅。